快速獲得專利權保護之策略一

一案兩請

在台灣,發明專利 (Invention Patent) 審查時間一般約為 18-24 個月,故申請人往往需經歷漫長的等待以及答辯過程,才會知悉發明專利的審查結果,而能行使專利權。而台灣的新型專利 (Utility Model Patent) 審查時間僅約為 4-6 個月,可見新型專利是可以較為快速獲得專利保護的手段之一。

因此,在台灣即有「一案兩請」的申請制度,係為同一申請人就相同創作,於同日分別申請發明專利以及新型專利,由於新型專利審查速度較快,將會先取得專利權保護創作。

詳如下圖,相同創作於同日分別申請發明專利及新型專利,當新型專利核准時,創作將由新型專利公告日起至發明專利公告日止,以新型專利保護。接著,當發明專利核准時,創作則由發明專利公告日起,以發明專利保護。因此,「一案兩請」的申請制度為一種「權利接續制」的專利保護方法。


如此,以「一案兩請」申請的創作,可提早讓大眾知悉申請人的創作已被新型專利保護,且未來將有機會繼續由發明專利保護,從而阻卻或拖延競爭對手推出侵權產品

重點整理:

一. 「一案兩請」為一種「權利接續制」的專利保護方法,是一種相同創作先由新型專利保護,並當發明專利核准後,再接續由發明專利保護的一種專利制度。

二. 「一案兩請」申請注意事項:

  1. 必須為「相同創作」,以申請專利範圍為準。

  2. 必須為「相同申請人」。

  3. 必須為「同日申請」。

  4. 發明專利將核准前,申請人可選擇保留已取得的新型專利,或選擇即將取得的發明專利,但通常會建議選擇發明專利

快速獲得專利權保護之策略一
法如專利商標事務所 2022.06.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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